艺术公告

艺术学院2025级设计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26-01-16浏览次数:10

按照《东北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改革实施方案》东大教字〔2025〕21 号)、《东北大学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25〕29号)文件精神,实行大类招生是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使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合理化,确保2025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教育强国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举措,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变革,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因材施教与个性化培养,尊重学生专业志趣,给予学生更多学业选择权,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提升学科专业改革积极性,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培养模式

大类招生专业实施“1+3”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1年)和专业培养(3年)两个阶段,其中大类培养阶段是指新生入学至第二学期结束,在此阶段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学生可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需求、兴趣特长和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在第二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申报,第三学期正式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三、基本原则

1.社会需求原则。依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和学生发展需求,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

2.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因材施教。在规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学习情况,在大类培养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

3.自愿原则。学生从自身需求、客观条件等角度出发,综合研判各类关键因素实施大类内自由选择专业

4.专业布局合理原则。依据学科专业资源现状和结构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5.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体现机会均等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聪、安立鸿

副组长:霍楷、韩营颖

员:单鹏宇、晗、樊丁宜、玮、杨小舟、赵翀阳、

五、实施程序

专业分流工作分为筹备、宣传引导、预报名、分流报名及统计、公示及确认个阶段。

1.筹备阶段2025年11月中旬前

学院成立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引导2026年1月)

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相关专业负责人和辅导员对学生开展专业分流动员,召开专业分流宣讲会,使学生了解分流要求、安排及各专业特色、概况、学科动态、发展前景、就业情况等,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

3.预报名2026年3下旬

由学院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分流预报名,统计结果并进行分析,为学院安排专业分流动员提供参考依据。

4.正式分流报名2026年4中旬

学生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填报个人志愿,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学生志愿填报情况。

5.公示及确认阶段2026年4中下旬)

对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备案,学院将按照公示结果进行专业排班,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六、专业分流对象及专业

专业分流对象为:设计学类的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招生大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设计学类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七、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依托东北大学浓厚的科学氛围和多学科优势,从设计理论、设计创新、设计前沿等方面开展教学和研究。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科技创新相结合,传统文化和前沿科技相结合,提升学生创造性思维、跨学科研究、设计创新、团队协作和前沿技术应用能力,培养既能够在各类设计机构、科研院所、设计教育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领域从事设计相关工作,又能服务于现代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高层次、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复合型设计人才。本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2.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依托东北大学浓厚的科学氛围和多学科优势,注重科学与艺术的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旨在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业内领先的品牌专业。本专业通过艺术修养和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训练,培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较高的设计创作能力、设计表达能力、艺术审美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数媒技术应用能力,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国际视野,并能在环境设计领域从事教育、研究、艺术创作、工程设计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

八、其他说明

1.设计学类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

2.设计学类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3.学生填报志愿之前务必与家长进行沟通,学生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行为,即视为已完成该沟通环节

4.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艺术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

(设计学类学生用表)

姓名

  

班级


学号

  

手机号


志愿层次

专业名称

备注

志愿

  

  

填报注意事项:

1.专业分流工作按照《艺术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学生本人在填报专业志愿之前应详细了解本次专业分流的原则及程序。

2.本表由学生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后亲自填写,涂改无效。

3.学生完成本表填写、电子签名确认后,班长汇总,上交学院

  

 学生本人签名: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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